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消費稅
消費稅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銷售稅是典型的間接稅。
中央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一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分為提供公共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一般工業、建筑、貿易。二是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企業,屬于金融行業。三是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企業,屬于煙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文化、出版等行業。
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開征的一稅種。
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所得稅
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出口產品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
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
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利息稅是個人所得稅中的一個應稅項目,與其他稅種一樣,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減免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對經濟具有一定的調節功能。
對證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 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于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賣方計征,基本稅率為1‰。
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
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主要指中央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按中央稅、共享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
按中央稅、共享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屬于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繳納的入中央庫,其他入地方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