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有哪些銀行網點可辦理提取業務?
答:目前有無錫工、農、中、建4家承辦銀行所屬22個網點及市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詳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辦銀行網點》。
已存入公積金專戶的老職工購房補貼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提取人應持本人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直接到市公積金中心辦理申請提取手續。
購買公有住房使用權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提取人應持無錫市房產交易管理處出具的《使用權轉讓變更通知書》和變更后的《無錫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賃證》,辦理提取手續。
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提取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需租賃住房自住的,可一年兩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可提額度為月租金乘以支付月份數。提取人住房公積金 個人帳戶提取額不足以支付應付租金的,其配偶可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應持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多人合租住房的,須在租房協議中列明合租人名單 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額)、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納稅發票。如涉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低保特困等職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屬于主管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和特困對象職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余額。提取人應持下列之一證件:民政部門發放的《城市(鎮)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救濟(補助)金領取證》、《低保邊緣困難人群生活救濟金領取證》、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職工救助證》。提取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已封存的,可給予銷 戶提取。仍在繳存的,一年可提兩次。
殘疾人員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因殘疾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可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余額。提取人應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提取手續。
購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職工購買經市房管局認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直接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手續,并適用以下政策:
(1)持購房首付款收據即可提取。
(2)在還貸期間提取的,每年可提取兩次,且個人帳戶不必留存10個月的繳存額。
(3)購房不貸款的,自購房之日起三年內,每年可兩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最多可提六次。
(4)經市房管局公布認定的戶型人口段家庭成員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與該戶型人口段家庭成員任一人員在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不論是否在同一住地,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本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購建住房或償還貸款提取人的直系親屬可否提取?
答:提取人的配偶及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的公積金均可提取。本處所稱直系親屬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購買公有住房分期付款如何提取?
答:比照償還住房貸款提取
私房拆遷安置住房提取有關材料的規定?
答:因私房拆遷安置住房提取的,所提供拆遷協議書中的被拆遷人,原則上應與原私房所有權人一致。如不一致,應提供被拆遷人與原私房所有權人為直系親屬關系的戶籍證明或原私房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方可提取。
提取能否委托他人代辦?
答:原則上應由本人辦理。如職工因死亡、病臥、出市(境)等特殊情況,確需他人代辦的,代辦人應知曉委托人公積金卡密碼,并持相關證明材料及委托人、代辦 人身份證原件辦理代為提取手續。如代辦人不知曉委托人公積金卡密碼的,代辦人(必須是直系親屬)應持上述證明材料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代設密碼后,再辦理提 取手續。
提取數額有何限制?
答:購建住房、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提取的,只可提取相應票據(證明)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
提取時效和次數有何規定?
答:⑴購建住房、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提取的,自相應票據(證明)開具之日起的一年內有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因離退休、出市區工作等銷戶提取的,不受時效限制。
⑵購建住房、償還貸款提取的,其次數一年不超過兩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確定。
提取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答:提取人住房公積金(下稱公積金)卡、本人身份證,以及相應的票據(證明)等材料。證明材料中除公積金卡、身份證外,其他均需查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詳見《無錫市市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附件對照表》。
職工參加“還貸委托提取”應注意什么?
答:(1)職工要提供授權貸款銀行扣款還貸所用的指定銀行存折(卡)等,目前,采用現金還貸職工還不能進行還貸委托提取;
(2)選擇還貸委托提取的職工,應當與管理機構和繳存(提取)銀行簽訂委托協議。委托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借款人配偶,以及與借款人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
(3)委托人公積金帳戶應當保留政策規定的留存額,留存額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實際還貸額的,按上月實際還貸額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額以上部分提取;
(4)委托人如有多處住房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處;如有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委托償還;
(5)還貸委托提取期間,委托人及其家庭成員均不得再以償還該筆貸款為由提取公積金現金。
什么是“還貸委托提取”?
答:償還住房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簡稱還貸委托提取,是還貸提取的另一種方式。其含義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委托所在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和貸款銀行,在其 按月償還住房貸款后,依據其按月償還貸款情況提取公積金(含新職工住房補貼),并直接劃轉到指定扣款還貸的個人銀行帳戶。
哪些相關人可以與購房職工同時享受“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政策?應怎樣辦理?
答:購房人的配偶、與購房人同一戶口簿內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可以同時享受“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
相關人的提取手續除與購房人的提取手續相同外,另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在同一戶口簿內)。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什么情況下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離退休;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公積金帳戶封存滿二年;低保特困對象;因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出無錫大市或出境定居等。
還貸委托提取提示
1、公積金中心每月18日(遇節假日順延)為您的公積金帳戶中提取公積金,但這時資金并不能馬上就轉到您的銀行帳戶中。資金和交換清單需通過您的公積金繳存銀行、貸款銀行的核對和傳遞后,在5個工作日內資金才能劃轉到您的銀行帳戶中。
2、您可以在每月18日的五個工作日后,向貸款銀行查詢個人銀行帳戶的資金到帳和余額情況。如銀行帳戶資金不足于還貸時,請及時存入資金,以免產生逾期。
3、您需要關注所在單位繳存公積金的確切日期,或向公積金繳存銀行查詢公積金帳戶的繳存和提取情況,單位如在當月18日(含)以后繳存公積金造成您的公積金帳戶資金不足時,則可能當月不能有效提取您的公積金。
4、您的公積金帳戶留存額在1個月繳存額以上的,方可操作還貸委托提取;留存額不足1個月繳存額的,則暫停操作。
5、還貸委托提取期間,辦理公積金轉移、委托變更、終止等手續請盡量不要在18日辦理,否則電腦系統可能來不及處理您的新業務。
還清商業住房貸款后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還清商業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于還清次月15日后辦理提取手續;或憑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貸款還清證明”,經工作人員核實還貸信息后,即可辦理提取手續。
目前“還貸現金提取”留存10個月的繳存額是按什么標準計算的?
答:06年7月份之前開始繳存公積金的,按06年6月的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0倍來確定。06年7月份(含7月份)之后開始繳存公積金的或者月繳存額有調整的,按這期間最低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0倍來確定。
對購房職工有哪些提取公積金的政策?
答:購房職工提取公積金的政策有:“購房提取”、“還貸提取”(分為還貸現金提取、還貸委托提取)和“還清貸款提取”。
提取有哪些手續?
答:提取人憑公積金卡、本人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到公積金承辦銀行的所屬網點或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
還貸提取為何個人帳戶要保留一定時限的繳存額?
答:主要是體現公積金互助原則。借款人還貸期間個人帳戶應保底一定時限的繳存額,超過保底數以上部分可提取,當貸款本息余額全部還清后,保底余額可以提取。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通兌提取?
答:凡無錫市區內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可在工商銀行無錫分行、建設銀行無錫分行、中國銀行無錫分行和農業銀行無錫分行的任一承辦網點辦理提取業務。
還貸現金提取需要那些手續?
答:在無錫大市范圍內償還住房商業貸款而提取住房公積金現金的,取消《住房商業貸款還貸證明》。職工只要持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就可到指定網點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