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約束性商品預歸類
商品預歸類它是WCO(世界海關組織)向各國海關當局和企業組織推薦的一種現代貿易通關中的商品管理工作模式,所以屬于一種國際通行的做法。簡單講,預歸
類就是把商品歸類過程前置,在貨物實際進出口之前完成商品歸類稅號的確定工作。當前我國海關實行的是一種約束性預歸類制度,之所以稱之為約束性預歸類,是
因為確定的預歸類稅號,它是對海關和當事人具有雙向約束力的歸類行為,受法律保護。它的好處是,可以有效地提高海關歸類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加速貨物通關,
增強政策法規的透明度,方便合法進出。
二、申請約束性商品預歸類的條件
我國海關規定:預歸類是指一般貿易的貨物在實際進出口前,申請人以海關規定的書面形式向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供商品歸類所需的資料,必要時提供樣品,海關依法
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歸類決定的行為。進行約束性商品預歸類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就可辦理:(1)申請人資格是在海關注冊的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或其代理
人;(2)申請商品為一般貿易范圍進出口貨物。
三、如何辦理約束性商品預歸類
1、符合條件申請人先向海關領取或在網上下載《海關進出口商品預歸類申請書》(一種固定格式的表格),并進行填寫以書面形式提交進口地直屬海關(一般為關稅歸類部門)受理;
2、《申請書》一式二份,申請人和作決定的海關各執一份。
《申請書》應準確填寫下列內容:
(1)申請人名稱、地址、在海關注冊的企業代碼、聯系人姓名及電話等;
(2)申請約束性預歸類商品的中英文名稱(其他名稱);
(3)申請約束性預歸類商品的詳細描述,包括商品的規格、型號、結構原理、性能指標、功能、用途、成份、加工方法、分析方法等;
(4)預計進出口日期及進出口口岸;
(5)《申請書》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3、申請人應按海關要求提供足以說明申報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合同復印件、照片、說明書、分析報告、平面圖等,必要時應提供商品樣品。應提供證明申請
人是在海關注冊的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或其代理人相關材料(海關備案復印件)。申請所附文件如為外文,申請人應同時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譯文。所提供資料與
申請書必須加蓋騎縫章。
四、其他要求及說明:
1、一份約束性預歸類《申請書》只應包含一項商品;申請人對多項商品申請約束性預歸類的,應逐項提出;
2、申請人不得就同一種商品向兩個或兩個以上海關提出約束性預歸類申請。
3、如申請人與接收申請的海關所在地海關不在同一直屬海關關區的,申請人應提供所在地直屬海關開具的允許異地申請證明,證明申請人所申請約束性預歸類的同一種商品未向兩個或兩個以上海關提出約束性預歸類申請;
4、申請人應對其所提供資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向海關隱瞞或提供影響預歸類準確性地傾向性資料,可申請對其進出口貨物所涉及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5、直屬海關作出的預歸類決定在本關區范圍內有效,期限均為一年,到期可再次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