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所有的手冊進料或成品,在報進料料件退換或進料料件復出后手冊的量不扣回,但約02年后繼海關系統相關調整,對于退運申報,手冊量理論上予以還原!
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發現,常有手冊量不扣回的狀況。對此,操作過程中部分同仁發現,報進料料件退換(0700)手冊的量予以扣回,而報進料料件復出(0664)手冊的量不作扣回,對此在實際的申報過程中可予以控制,盡量按進料料件退換申報,則手冊的備案量可以還原!
比如,手冊備案200K,進料100K,手冊余量100K,因品質不良退運10K,則此時申報貿易方式為退換,則手冊的進口備案剩余量還原到110K;如果報復出(退運),則手冊余量就只能保持在100K,對此在操作過程中應予以注意。
以上狀況,待進一步了解海關的系統運作政策,予以證實和解讀!
經與海關確認,證實如下:
報退換:料件的量還原;報料件復出:量不退回!以上所述正確
海關原則上是鼓勵報進料料件退換,只是到手冊快到期核銷前,退運后理論上不在用該手冊進來,此時只可以報料件退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