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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流程,資料,條件 | | | 申辦對象資格: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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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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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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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商業(yè)企業(yè),或者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非商業(yè)企業(yè),且財務核算健全的,原則上可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商業(yè)企業(yè)是指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企業(yè)、企業(yè)性單位和個人,以及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為主,并兼營貨物生產(chǎn)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yè)、企業(yè)性單位和個人。 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為主,是指該項行為的銷售額占各項應征增值稅行為的銷售額合計比重在50%以上的。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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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辦企業(yè),一般要待正式營業(yè)滿半年后方可申請認定,稅務部門根據(jù)其銷售額的大小和會計核算的情況,再確定其是否作為一般納稅人。對一些投資規(guī)模較大、預計銷售額比較大、財務力量比較強、單獨設置財務會計部門的新辦企業(yè),可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
辦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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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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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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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 2)有關合同、章程、協(xié)議書; 3)銀行帳號證明;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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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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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yè)提交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證件、資料進行初審,不同意納稅人申請的,將材料退回納稅人;同意納稅人申請的,發(fā)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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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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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如實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后,連同有關證件、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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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時限:
對企業(yè)填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審核完畢。
辦理程序:
(1)企業(yè)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yè)提交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證件、資料進行初審,不同意納稅人申請的,將材料退回納稅人;同意納稅人申請的,發(fā)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3)納稅人如實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后,連同有關證件、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
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手續(xù)
申請。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yè))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gòu)還應提供總機構(gòu)的有關證件或復印件,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填表。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于十日內(nèi)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
報批。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jīng)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quán)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后,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
一般納稅人的年檢 一般納稅人必須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進銷項稅額,提供納稅資料,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依法使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組織的每年一次的一般納稅人資格查驗和管理。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要求定期整改,并在六個月內(nèi)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領購專用發(fā)票:
(1)年銷售額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經(jīng)營者,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向國家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
(2)未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用規(guī)定》領購、開具和保管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
(3)拖欠稅款嚴重,不積極采取措施繳納稅款,經(jīng)國家稅務機關屢催無效的。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凡年銷售額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企業(yè)以及年銷售額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個體經(jīng)營者,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辦理; 年銷售額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企業(y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稅款,不得領購專用發(fā)票,并繳清結(jié)存的專用發(fā)票:
(1)有虛開專用發(fā)票的違法犯罪行為;
(2)有偷稅、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行為;
(3)年銷售額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經(jīng)營者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然不能健全會計核算,或者不能夠向國家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
(4)年銷售額達到規(guī)定標準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yè),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向國家稅務機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
(5)無固定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的。 | | [返回] [打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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