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主體:中國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設定依據:銀行信貸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之規定。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六早9:00~晚17:00
所需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出示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它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3、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4、國稅登記證和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企業須提供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復印件或有關注冊資本來源的證明材料,以及各出資方身份證明復印件。若出資方為企業應提供出資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復印件;或出資方為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明(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等)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等)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履歷證明材料。
7、申領貸款卡上一個月及上年年末兩個時間點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分配表、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8、二級法人(分公司)申請貸款卡另需提供一套一級法人貸款卡申請材料,其中包括一級法人的代碼證、營業執照、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國
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戶口簿等)、以及授權二級法人(分公司)申領貸款卡授權書。
9、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